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

1.初始成本的认定

①初始入账成本=买价 - 已宣告而未发放的股利+ 交易费用;

②类似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4.此类投资 不认定减值损失

5.此类投资处置的利得或损失归入留存收益。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被投资方分红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①被投资方宣告分红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期末公允价值波动时的会计处理

①增值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②贬值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联系我们

HAINAN QIANSHENG

高先生
19943344499
1114331199@qq.com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京华城6栋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