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避税的常用手段有哪些(3种实用的企业避税技巧)

1.利用税制中易于改变的外形特征避税

近代税收制度, 各国税制设计的主要标志已由过去的外形标准为主逐步过渡到现代的负担能力标准。我国现行税制, 还保留着不少外形标准。如税收减免中涉及的所有制、企业规模等等。这些外部特征中, 有些是易于改变的。利用这些易于改变的外形特征, 纳税人可以实施避税。比如, 我国许多实际上为私营性质的企业, 因戴上集体企业帽子而规避纳税义务, 更不乏常见之于报端的假三资企业、假福利企业、假校办产业等。

2.地区转移避税法

有些企业利用国内与特区的区域间税负差异, 运用在特区虚设机构 (或分支机构) , 而其经营活动或主要经营活动不在特区, 却将经营成果转移到特区的虚设机构, 以此达到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

3.跨国间收入转移避税法

这种方法被外资企业广泛应用。外资方往往利用我方不了解国际行情, 高价进, 低价出, 转移企业利润, 逃避我国税收。外资方往往牢牢控制企业供销两个重要环节, 任意抬高进口原材料和配套件价格,压低产成品 (收购或包销) 价格, 致使不少企业的原材料成本就相当于产品的销售收入。有的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没什么差异或差异甚微, 使得很多企业亏损。另外, 外方利用提供全部或部分进口设备的条抬高进口设备价款, 从中取利, 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较多的股息、红利、固定资产价值虚增, 折旧多提, 国家税收流失。

4.收入分计

这种避税方式适合于累进所得税制。在累进税率下, 同是一笔应税收入, 只要被分成若干较小的部分分别纳税, 税负就会减轻。利用这一原理采用收入分计, 即可以进行避税。

5.纳税推延

即通过推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以“寻求利息”的方式进行避税。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 今天的纳税义务如果推迟到明天或以后实现, 就相当于减少该笔纳税义务的现值, 这就形成了纳税人从推迟所纳税款中的利息收益。推迟纳税的一种较典型情况是:企业将本期收益推迟到下期实现, 如将盈利产品推迟卖出, 将亏损产品提前到期到帐, 以增加下期收益, 减少本期收益, 从而推迟部分纳税义务, 借以进行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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