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延长(电子税务局新上线的申报流程)

本市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已将2022年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那么如何在5月份办理4月征期的申报(按月申报为所属期3月份、按季申报为所属期1-3月份,下同)呢?快来和小编学习一下电子税务局新上线的申报功能吧!

操作流程

一、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税号密码、电子营业执照、CA等多种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推荐使用税号密码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4月征期应申报

登录后,点击首页下侧“我的待办”中“2022年4月征期应申报入口”。

进入2022年4月征期应申报模块。

根据模块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申报。

注意:该模块仅适用于对2022年4月征期的应申报报表进行申报。

如需申报5月征期报表,仍在原申报模块(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中办理。

如需更正4月征期报表,仍在“申报错误更正”模块(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办理。

下面以增值税为例:

录入申报信息后点击申报。

申报完成后,可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

显示的查询结果如下,可进行相关操作。

- 如要查看申报表具体情况,可点击“查看申报表”查看。

- 如申报错误,未缴税,可点击“申报作废”后,重新申报。

- 如缴纳税费,可点击“缴款/查询”,进行缴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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