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是怎么判定发票是否虚开(四流合一的税法规定)

今天来讲讲“四流合一”,上一期在讲增值税时讲到虚开发票的问题,那税局是怎么判定发票是否虚开呢?

税局判定一张发票是否虚开就是看这张发票的涉及到业务是否能做到“四流合一”,这里讲的“四流”指的是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物流(交付流),大家不要被名字误导或去死记硬背,您只要把实际业务开展的流程想一想就明白了:

首先要跟客户做生意,是不是需要先签个合同、协议什么的或者需要跟客户会谈取得共识?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以叫合同流,有的人可能会抬杠说我跟客户也就微信电话确定一下不签合同,这里我要说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签个书面协议也是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即使实在签不了合同,那我也建议最好用微信文字的方式留下证据,再者如果不签正式合同,那订货单、订单总该也得具备

其次签完合同是不是需要收订金?收订金、收货款就是资金流,就是你卖东西给A或为A提供服务,是不是A打款给你,或者如果是其他第三方代付,有没有相应的代付款证明?又或者货款是100万对方打款是不是100万,有没有多打?这是资金流是否与业务匹配的问题

再次,收到货款了是不是需要交货给对方?交货过程中客户是不是要签收或者委托物流公司运货也得要有物流委托单,交货的数量、品名是不是与合同约定一致,这是物流(交付流)是否与业务相符

最后,货交出去了,是不是该给客户开具发票、或者有些客户需要收到你开具的发票才给你打货款,这里就看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真实业务相符

从“四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物流(交付)来看,合同是基础,很多企业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不在意或者随便在网上下载合同模版签订合同导致最后被查账的时候搞得鸡飞狗跳,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业务发生前合同条款的订立,合同条款必须要与客户后面交易相吻合,因为税局查账的流程一般都是根据你提供的合同条款来让你拿证据来证明你的“四流合一“发票没有虚开(不管是开出还是接受发票都一样)

而”四流“中最难做的是交付证据,特别是买发票的企业通常都不太在意交付证据的取得,一张发票什么附件不需要直接入账,这是很危险的,所以交付过程中如何留下交付的证据是财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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