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部分什么意思(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

一、计提部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等(根据受益原则)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等(根据受益原则)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计提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等(根据受益原则)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二、支付工资薪金部分

1.支付社保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2.支付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放工资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部分及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个人所得税(个税次月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受益原则-谁受益、谁负担,负担多少视受益程度而定。

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关于以上会计处理,估计有同学会问:可不可以直接“借:xx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当然不可以,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期末时去核算公司在人工上花费的成本,将成本控制在合理且公司可以承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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