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民法典合同期限规定)

案情简介韩某在上海工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为防止麻烦,提出了双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建议,期限为十年。但韩某心中却有几分担心,虽然她打算在这里长住,但担心十年时间太长,不知道到期时合同是否还有效力。那么,十年之久的租赁合同有效吗?租房合同可以约定的租期最长为多久?

以案释法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建议的租赁期限是十年,并未超过法律所规定的租赁期限。因此,十年期限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韩某打算长期居住,可以签订一份十年期限的租赁合同。同时,租赁期间届满时韩某如果还想续租可以再与出租人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租赁合同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律师提示

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于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已经可以满足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而过长的租赁期限实际上属于变相低价出卖,不利于维护出租人的权益,也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维护。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租赁物的最长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若二十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状况是合同的“法定更新”;二、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的合同,这是合同的“约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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