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流程指南)
2022-12-18
日前,2023年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个人所得税系统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已开放相关功能。
一键带入可快捷填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系统,
点击首页“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下方的“去确认”。
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
若没有需要修改的信息,
可点击“一键带入”,
将符合条件的2022年度扣除信息带入到2023年度继续使用。
点击“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点击“去查询”按钮可查看2023年度及以往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根据国家印发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共七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海南税务登记查询常见问题解答 2024-01-08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最新规定有什么变化?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有哪些专业公司可以提供帮助?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以及相关费用是多少?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并了解费用标准?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办理要求有哪些?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