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技术分为哪两种类型(什么是风险管理)

风险客观存在,同时又意味着损失的可能,人们害怕风险,讨厌损失,因此诞生了风险管理,那么到底什么是风险管理呢?

一、什么是风险管理

关于风险管理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常用的表述是:风险管理是指社会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科学的决策,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置,期望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目标的一个系统工程。

从定义中,我们可以识别出两个要点:

第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

第二,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动态的,传统的风险管理一般依次经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管理技术选择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五个环节。

二、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

风险的管理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这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潜在风险采取控制技术以消除风险因素,减少风险事故,从而降低损失。

即在危险发生前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在风险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包括:避免、预防、控制和分散。

1、避免

避免风险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是一种处理风险的消极技术,即放弃或终止某项活动从而从根本上消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改变某项活动的性质,即在已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工作地点、工艺流程、原材料等途径避免未来生产活动中所承担的风险。

避免风险虽然简单易行,但放弃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利的可能,还可能为了避免某一种风险,而产生了另外的风险,何况有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因此采用时会受到限制。

2、预防

损失预防是指为消除或减少风险的发生而在事先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即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此而降低损失发生频率,例如安装避雷针以防雷击、疏通渠道、加固堤坝以防洪水侵袭等。

我国对于各种灾害风险,向来以预防为主。但有了防灾设施后,并不等于就可以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因为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有很多动态因素和条件可能触发新的风险。

3、分散

损失分散是指集合有同类风险的多数单位,将风险损失分散到众多的单位,使某一单位所承担的风险较以前减少;或者将具有不同风险的单位组合起来,使之互相协作,提高各单位应付风险的能力,由于大数法则的作用,使损失的不确定相对减少。

通过集中与分散,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如企业通过合并、扩张、联营或采用商品品种多元化经营的方式,以利于分散或减轻可能遭到的风险。

4、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在风险发生时或发生后,为了防止风险的蔓延和损失扩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是处理风险的有效技术。

按照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教育法、工程法和程序法三大类型;按照时间可以分为损前控制和损后控制两种。割离损失控制的一种特殊形态是。

(二)财务型风险管理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人们对风险的预测不可能绝对准确,而防范风险和各项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风险的发生并进而导致损失就成为不可避免。

财务型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发生前所作的财务安排,来解除风险发生后给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忧虑,为生产自救、恢复生产与经营,维护正常生活等提供财务基础,财务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有两类,即自留和转移:

1、自留

风险的自留是指个人或单位自我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风险的自留可以分为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

一般来说,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个人或单位的财务稳定时,采用风险成本低,方便有效的自留风险的做法。

这样可以减少潜在损失,节省费用,取得基金运用收益等。

但是也可能因风险单位数量的限制和自我承受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实现其处理风险的功效,当风险发生时,导致财务调度上的困难。

2、转嫁

转嫁风险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出去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转嫁可分为非保险转嫁和保险转嫁。

(1)非保险转嫁,指单位或个人通过经济合同,将风险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出去。如出租房屋转让风险、转包工程、租赁、保证互助、基金制度等。

(2)保险转嫁,是单位和个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其面临的财产和人身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单位和个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即保险费),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一旦约定的风险发生并造成损失,则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负补偿或给付责任。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方式之一,有许多优越之处,因而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运用。

总之,风险管理技术各有其特点,通常根据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幅度,适用不同的技术:

(1)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高,可以选择风险规避;

(2)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低,可以选择风险自留;

(3)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低,可以通过损失控制;

(4)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高,通常会选择保险。

当然这些规则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配合使用的。保险虽然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但因为自己的独特优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下面,我们就来谈谈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存在的前提,无风险则无保险。但是,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保。只有可保风险才是保险的管理对象。所谓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也就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是有条件的。

(1)风险不是投机的,一般是纯粹风险,仅有损失机会而无活力可能性。

(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比如某人患了绝症,并已确诊,他就不能向保险公司投保死忙保险。

(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不能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者可预知的风险。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实际出险的标的仅为少数,这样才能计算出合理的保险费率,实现保险的“千家万户帮一家”的宗旨。

(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这样才有对保险的需求。

从这点来说,风险管理所管理的风险范围要比保险广泛得多。保险着眼于风险的分散、转嫁,而风险管理则从全局的观点进行综合治理。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之一。尽管二者存在这些区别,但它们所管理的共同对象都是风险。

2、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又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

从风险管理的历史上看,风险管理源于保险。保险为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科学资料,保险作为补偿风险损失的一种手段,也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风险管理,则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比如保险人应用风险识别的方法,可以帮助分析哪些风险是可保的,哪些风险是不可保的,从而科学地划定自己的责任范围;

又如利用风险估价的方法帮助合理厘定费率,使保险费率达到公平、合理、稳定的境界,从而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

在保险业务经营中,用风险避免的方法,拒绝接受或注销不良风险;用自留风险的方法,确定合理的自留限额,以避免承担过大的风险;用转移风险的方法,安排再保险,以分散风险;利用控制风险的方法,引导保护做好防灾、施救等工作,以减少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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