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二)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三) 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五条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办事时可通过共享直接引用,免于提交)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办事时可通过共享直接引用,免于提交)

(八)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以上文件的形式、份数、类型、示例表格和空白表格等内容均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搜索办理事项跳转到办事指南获取。

 

三、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按照政府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注意部分申请材料的有效期。

(二)提交申请

在线上或者线下,按照要求提交准备的材料,注意材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

(三)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四)初审

对事项开展形式初审,对受理材料进行线上复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业务处室审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结论并提出具体理由;审核通过的进行审批环节。

(六)特殊环节

专家评审、企业整改核查发现问题、企业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计入特殊环节时限。

(七)领导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八)办结

审批完成并办结,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四、申请常见问题

Q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哪级政府部门审批?

A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Q2、许可证办理时长大概需要多久?

A2、法定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海南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法律依据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其中第九条对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做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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