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

一、申请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

(三) 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 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施设备; 

(八) 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九)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还应当具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装卸管理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

(三) 经营管理机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登记

(四)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 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六)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 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 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九) 港口仓库、堆场一览表,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

(十) 港作船舶证明材料

(十一) 检验合格证

(十二) 港作船舶一览表

(十三) 应急设施、设备清单

(十四) 从业资格证书

(十五)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十六) 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

(十七)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该材料免提交(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办事时可通过共享直接引用,免于提交)

(十八)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泊位)表

(十九) 码头栈桥输送管道一览表

(二十)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过驳锚地表

(二十一)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储罐表

(二十二)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仓库表

(二十三)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堆场表

(二十四) 罐区(仓库、堆场)总平面布置图

以上文件的形式、份数、类型、示例表格和空白表格等内容均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搜索办理事项跳转到办事指南获取。

 

三、申请流程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南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业务,提出网上预约申请,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或者线下到实际办理地点办理。

(二)审核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审核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并提出具体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审批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结论。

(四)办结

审批完成并办结,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四、申请常见问题

Q1、在受理时要是不通过会怎么样?

A1、受理人会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会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请及时查看受理信息进度,防止错过材料补齐时间。

 

Q2、《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A2、3年,请在有效期截至前到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续期服务。

 

五、海南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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