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分录)

近日,跟网友探讨了递延所得税科目使用,又重新巩固了这一知识点。递延所得税让不少学习财务、从事财务工作的小伙伴头疼,隔一段时间本人也会生疏,不由感叹持续学习的重要性,三天不动手手生,三月不看书遗忘,这是很正常的。递延所得税在实务中是经常会碰到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并没完全按照会计准则去确认递延所得税事项,如果不属于上市公司、国企,不上市不发债,报表编制要求没有那么高,很多企业会忽略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下面彬哥根据自己学习和做实务的体会做些总结。

税会差异

税会差异的产生是由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按照两个口径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有差异,当期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就会有差异。税会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在发生的年度已经定格,这种差异不会消除,一直存在,常见的如各类行政处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暂时性差异体现为时间上的差异,随着时间推移,最终两个口径的累计纳税金额相等。导致暂时性差异发生,常见的有计提各类损失准备、折旧方法税会差异、金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等。

有暂时性差异才会有递延所得税,后期随着差异逐步消除,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在后期转回,纳税差异最终消除。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减少未来纳税,这就意味着当前需要多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就是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未来纳税,意味当前暂时不纳税或减少纳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就是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用递延所得税负债表示。

暂时性差异金额如何确定?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比计算得到。

计税基础

目前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递延所得税,通过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项目与计算基础的差额得出暂时性差异,进而确定递延所得税。计税基础就是指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由于资产项目变动引起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当期不允许扣除。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未来负债事项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当期可税前扣除金额。

思维导图

从应试角度理解递延所得税的计算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当期需要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1:

A公司有一笔下游企业B的应收账款100万元,疫情反复,B公司经营困难,已经濒临破产,这笔应收账款估计会打水漂,但A公司也没办法,催收没有任何效果,下一步考虑提起诉讼。当年A公司对这笔应收账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而税法上应收账款价值仍为100万元,税法规定要等实际发生损失才可以在发生年度作税前扣除。

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100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0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例2:

A公司年初购入一台生产设备面值100万元,正常折旧期为5年,无残值,当年计提折旧20万元。税法规定生产经营用设备器具不超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在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设备账面价值80万元,而税法全额折旧,认定设备价值为0元。

设备的计税基础=0万元,由于当期已经一次性税前扣除,未来可扣除金额为0。

设备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

设备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8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80*2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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