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海南许可资质办理-钱生钱财务咨询
2024-02-05
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凭证证书示例
一、要办理房屋租赁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必要的证件:
出租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成员房屋使用证;
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如果房屋是由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代管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委托证明。
承租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对于境外人员,应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对于境外单位,应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相关文件;
对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相应的有效证件。
2.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持有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或房管部门进行登记。
3.审查与监证:
租赁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初审意见;
经过二审意见后,租赁双方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
4.发放登记证:
一旦完成所有必要步骤并且缴纳了规定税费,租赁双方将被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期间是否可以出售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出售房屋可以,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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